高尔夫球场关闭,会员如何有效维权?
王先生于2011年缴纳25万元会费成为某高尔夫球场终身会员。不料5年后高尔夫球场因系违规占地被勒令停业。王先生遂要求高尔夫球场退还会费,并且补偿会费升值部分。最终,法院仅判令高尔夫球场退回部分会费。
近几年,由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出台规定对高尔夫球场进行分类清理等原因,关闭的高尔夫球场不在少数,会员维权案件更是屡见不鲜。那么,会员如何维权能尽可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呢?
通常情况下,会员维权时往往根据合同追究高尔夫球场经营者的违约责任。不过遗憾的是,此类合同一般都是格式范本,大多内容简单,许多合同约定的球场违约责任极低或者不明确,有些甚至无约定。大多数案件中,如同文首案件一样,大多情形法院仅支持部分会费的返还。
事实上,实务中比较明智的做法是根据高尔夫球场关闭的具体事由,结合合同约定和手头证据,提出相关主张。具体而言,从已有的判决来看,会员可考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如下措施:
其一,高尔夫球场系因政府规划被关停的,高尔夫球场一般以《合同法》第117条“不可抗力”相关规定为由拒绝承担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但实务中,此种情形,高尔夫球场会得到政府补偿,其中包括会员赔偿/补偿款项。因此,建议会员在高尔夫球场与政府谈判期间通过时当方式向高尔夫球场和政府提出合理要求,例如,要求退回会费及适当补偿,或者由高尔夫球场承担成本转会籍至其他高尔夫球场,等等。
其二,高尔夫球场系因非法占地、环境污染等问题被关停的,尽管高尔夫球场一般也会以“不可抗力”为由进行抗辩,但由于其系球场经营者自身违规导致,且此种情形球场往往不愿自己出钱赔偿/补偿,所以会员最终通过诉讼解决的可能性相对更大,既依法追究高尔夫球场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在确定所主张金额时,以下因素可予考虑:(1)会籍期限。如果是终身会员,法院通常判决球场全额返还会员费,或者酌情扣减部分会员费后返还。如(2016)津02民终1965号判决指出,会员支付入会费是取得天津XX高乐夫球会终身会员的前提,因此球场应全额返还会费。而(2016)鲁民终744号判决则考虑球场工商登记的经营年限为50年,认为在返还时,应按比例扣减已用年限的相应金额。(2)损失的证明。(2013)威商终字第16号判决指出,除退还会员费外,因球场整修停业期,会员无法享受球场服务而需去其他球场消费所额外支付的费用由球场赔偿,但会员主张的的其他损失因无证据证明不予支持。因此,因高尔夫球场关停,在争议解决完成前产生的会员前往其他球场消费的差价作为损失得到支持的可能性较大。其他损失需要根据个案进行判断。(3)会员卡升值问题。尽管未发现有判决表明法院会如同房产纠纷案件那样,考虑市场升值部分的补偿,但如果证明升值幅度较大时,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法官关于返还额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