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兼职,公司能管到哪一步?

A公司员工蒋某在其他企业持有股权并担任监事,未告知公司。A公司以其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公司的解除决定。【(2021)苏06民终4333号】

B公司员工郭某也在其他企业担任监事。公司认为其违反禁止从事第二职业的规定,遂解除劳动合同。但法院认为最终认定公司违法解除。【(2025)津0319民初34290号】

为什么都是担任监事被开除,但裁判结果截然不同呢?

这个话题比较复杂。粗略而言,对于员工的兼职行为,用人单位主要可以从两个不同视角进行规制。第一个视角,是从人事管理角度,通过《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规章制度对于一些兼职行为予以规制。第二个视角,是从合规管理角度,通过构筑利益冲突机制去规制一些兼职行为,以及非兼职方式但与公司利益冲突或可能冲突的行为。

关于第一个视角,《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四)项对于员工的兼职行为作了限制性规定,即“员工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或经单位提出后仍不改正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文义来看,解雇兼职员工需要满足2个前提条件:其一,员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其二,达到“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程度,或者“经单位要求后不改正”。因此,对于员工下班后开滴滴,或者工作时间以外从事兼职翻译等行为,由于不符合该项规定的第一个前提条件,故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实务中,很多公司通过在员工手册或劳动合同中对于禁止兼职作出规定,进而援引《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进行解雇处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对于员工工作以外行为不可肆意干涉,需要正当合理的理由,同时第39条第(四)项对于员工兼职行为的限制已经从两个角度给出了边界,因此,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对于兼职的规制只可在第(四)项基础上作适度扩展(总体而言,扩展越大风险越高)。实务中,建议特别留意以下两点:

其一,“一刀切”禁止兼职的规定风险极高,应予避免。直接规定“未经批准兼职即可直接解除”的情形,法院往往会认为排除了第39条第(四)项“严重影响工作任务”和“经提出拒不改正”的实质要件,从而否定规定的合理性。

其二,具体设计规定时,建议保留《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四)项的第二个前提条件,对于第一个前提条件进行适当扩展。从规定层面来看,可以考虑对于“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管、监事,或者从事其他工作”作为规制对象。此外,对于工厂型企业中,从事滴滴、外卖现象突出的,也可以将“从事滴滴、外卖等根据常理认知会影响本职工作的业务活动”纳入规制范围,但此种情形,若只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一处罚类型,则个案处理上可能陷入尴尬局面。

此外,规章制度中有了规定以后,在个案发生时如何适用,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

第一,关注“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个案判断,司法机关在处理个案时,不只是看“身份名称”,更关注背后的实质——员工是否实际提供劳动或履职,或者是否与本职工作存在现实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对此,司法实践并无统一规则,总体而言大致倾向归纳如下:

情形 倾向
单纯股东(仅出资、不任职、不参与经营、不取酬) 原则上不认为构成兼职,直接予以解雇处分风险很高
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管 法定代表人、董事与任职公司之间通常构成委任/信任关系而非当然的劳动关系,但由于其需实际执行职务、参与决策,司法实务中被认定违规兼职的可能性相对较高。但是否达到可解除程度仍需个案审查。担任高管的情形,也相对容易被认定为需要实际执行职务。
监事 主要涉及监督董事会及高管、检查财务,有案例将其视为与任职公司存在服务/任职关系,但争议较大,往往须结合是否实际履职、取酬、同业竞争、对本职工作影响综合判断。

文首第一个案件中,蒋某从事财务工作,同时在其他代记账公司持有股权并担任监事,法院认为“该行为违反员工忠实义务,有违诚信。且其作为本单位的全日制财务岗位工作人员,担任以代理记账等为经营范围的案外公司的监事、股东,在时间、精力、工作内容等方面,亦势必影响本职工作”,最终支持公司解除。而在文首第二个案件中,法院认定“在案证据未显示对原告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故未认可解雇理由的充分性、合理性。

第二,处分措施应与具体违规情节相适应。对于情节较轻或证据不充分的行为,可以根据先行教育、要求限期改正,再视结果予以相应的处分。例如,在(2016)浙0603民初10087号案件中,员工在肯德基兼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公司多次提出停止要求仍拒不改正,证人证言反映兼职已影响本职工作,最终法院认定解除合法。

关于第二个视角,用人单位在构建利益冲突机制时,主要需要将两种利益冲突行为,即与公司同业竞争(主要涉及销售),以及利用自己影响力干涉与公司交易的行为(主要涉及采购)纳入禁止范畴。同时,还要建立利益冲突申报的规定,明确利益冲突申报的对象、情形、时限等等,并规定一旦违反利益冲突申报规定,则公司可予以相应的处分。具体规则需要根据公司行业特点、业务模式等进行设计,并和员工手册的罚则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