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AI生成广告有哪些风险?
随着AI技术与产业发展,其高效率、低成本赢得不少企业青睐。使用AI生成广告亦越来越常见。但是,广告宣传内容若不管控,不仅伴随行政处罚等法律风险,还可能损害企业的品牌和声誉。本文就利用AI生成广告可能带来的风险及应对进行归纳总结。
风险1:AI生成的广告较难获得著作权法保护。对比人类创造的广告来说,AI生成的广告不具备《著作权法》要求的作品须具备独创性的风险更高。虽然人类创造广告也可能借鉴了曾经看过、听过的作品,正如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树叶一样,除非抄袭模仿,否则人类创作的作品大多具有不同程度的独创性。现在对待AI生成的作品的主流司法观点也取决于其独创性,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将AI视为类似尺子、电子绘图工具,如果对AI发出的指令,包括提示词、参数等具有独创性地选择和安排,则AI生成的作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但是因为AI数据库中已有太多参考元素,如果对于提示词、参数等的独创性不够,只是简单的元素堆砌,那么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受法律保护的作品,自然无法得到保护。另外,证明独创性地选择和安排提示词、参数等要素的过程也很重要。例如,在(2024)苏0582民初9015号案件中,法院认为:“原告未能提供创作过程的原始记录,无法证明其对AI生成结果进行了充分的个性化选择和实质性贡献,故涉案图片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风险2:广告侵权,引发赔偿责任。由于AI并非简单的电子绘图工具,其智能的部分就是在于被大量投喂数据(图文、声音要素),因此,如果选择或安排提示词、参数等的独创性不够,也就是出现未经授权的“垫图”、“植音”的情况,除了前述风险1以外,还可能涉嫌侵犯他人权利。
风险3:违反软件使用协议或者平台协议,引发违约责任。企业使用AI软件往往需要与软件权利人签订协议,例如用户服务协议或用户许可协议等。如果超出协议授权或许可的范围使用,比如协议约定非商用,但企业用AI软件生成商用广告,就属于违约。另外,有些企业会把广告投放在一些大型平台,如果违反平台协议,比如未满足平台对AI生成广告的特别要求,也可能构成违约。
风险4:内容违规,或标识不到位,带来监管风险。AI软件并不会自动识别是否符合《广告法》的相关要求,例如陈述内容的真实性、伦理道德、极限词等,因此,若不对其进行人工审核,存在违规的风险。此外,2025年9月1日,《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开始实施。根据该规定,企业应当在利用AI生成的文本、音频、图片或视频等内容中添加显式、隐式标识。而这也是企业易于忽视或者不愿标识从而引发风险的点。
综上所述,如企业要利用AI生成广告的,建议采取以下四步合规审查步骤:
- 审慎审查与广告商、AI软件、广告投放平台的协议,注意知识产权条款、能否商用、侵权责任分配等。
- 注意工作留痕,企业应该将利用AI软件生成作品的工作过程保留下来,比如初始的文案、创意、提示词、垫图,多次参数调整、修改、优化、筛选的记录等,目的是体现企业的智力性投入。
- 注重后期审查,任何AI生成物在发布之前,均应当进行人工复核,尤其注意广告真实性、伦理道德方面,以及是否有显式、隐式标识。
- 加强版权意识、数据安全意识。应提醒使用AI软件的员工或者供应商注意“投喂”给AI工具的内容不侵犯他人权利,并且上传的信息不应当包含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符合数据安全领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