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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车公用的风险及防范

    私车公用逐渐成为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原因多种多样,有些是公司出于节约成本考虑提出的,有些是员工为了兼顾通勤和工作便利而主动提出的。但是,如果不注意私车公用的风险防范,一旦出事,公司可能面临损失。

    因此,本文从私车公用的主要风险以及相应对策角度给公司支支招。

    • 风险1:侵权风险

    如果在私车公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且私车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下,若符合《民法典》第1191条第1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的条件的,公司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例如,(2017)苏10民终2545号案件中,扬州市中院认为“H于履行职务过程中,私车公用造成W人身损害的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从而认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对策:建议公司制定私车公用有关规章,或者与员工签订协议,明确规定/约定员工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的义务,因员工在私车公用过程中违规驾驶导致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员工应对公司因此产生的损失担责。

    • 风险2: 保险理赔有关的风险

    私车保险的投保额如果太低的话,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则保险可能无法覆盖损失。另外,有些保险合同的理赔作了比较严格的要求,若私车的使用行为不满足保险合同的要求,则存在无法获得理赔的风险。因此,员工不愿或者无力担责时,可能把公司牵涉进去。

            对策:建议公司规定保额的下限(根据保额下限金额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如有必要公司可以适当承担部分保险费)。同时,公司应当规范私车使用的要求,要求相关员工遵守所购买的保险的要求,例如是否限定驾驶员等。

    • 风险3: 公私成本混淆的风险

    因为私车存在公用和私用的两种用途,那么公司为公用部分承担的成本该如何与私人使用的成本区分呢?在(2020)沪01民终5560号案件中,公司以员工外出申请记录与其填写的车辆里程补贴记录多处不一致为由开除了该员工。法院则认为,一方面该员工对于记录不一致可以作出合理解释,另一方面公司没有私车公用的规定,对报销单均审核且实际报销了里程补贴,从而认定公司违法开除。

            对策:建议公司在规章制度或者相关协议中,明确公私成本的划分标准。例如以事先登记里程数、用途、使用时间等多个维度来确定私车公用,然后再按里程数确定补贴标准。如果难以划分或不希望投入太多细节管理,也可通过每月固定费用的方式明确成本的边界。